金融办向P2P企业开出2张罚单
发布时间:2015-03-03 1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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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我市已有70多家P2P企业在各级金融办备案。
温都讯 昨天,市金融办联合法院、公安、律师协会等各方,举行《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广场宣传活动。市金融办相关人士透露,自该条例实施以来,我市各级金融办已向P2P企业开出2例金融行政处罚罚单、发出12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,目前部分P2P企业还在整改中。
目前,我市已有70多家P2P企业在各级金融办备案。在过去一年中,苍南和鹿城各有一家P2P企业受罚,受罚原因分别为“虚报借贷利率”和“违法放贷”,罚金分为1万元和5万元。市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,之所以发出12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,则是因为发现相应P2P企业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。
一名知情律师表示,我市的P2P企业运营相对规范,但是小违规也屡屡出现,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内缺乏监管P2P企业的明确法律法规,致使P2P企业生存在灰色地带。市金融办相关人士称,在去年底形成“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”后,我市计划于今年4月举行会议,商量解决监管执法中的一些障碍。
温都记者 郑俊杰
文章来源 温州都市报 网络编辑:温都网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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